摘要: 根据自愿原则,由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局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学习,或由各基层单位直接选派人员参加学习
2019年第1-2期新时期 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行政执法人员; (二)各县(市、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资格证书管理负责人; (三)部分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分管领导、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解读 (三)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顶层设计与基层实施 (四)执法水平提升路径与方式 (五)规范执法具体操作与法律风险规避 (六)执法人员岗位能力建设与持证上岗管理 (七)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与司法衔接 (八)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 (九)执法人员待遇与工伤保险及抚恤等政策 (十)城市协管人员职责与管理 (十一)城市管理保障机制 (十二)城市执法人员违纪违法处理 (十三)城市管理执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十四)城市管理舆情引导与处置 三、主讲专家 培训班拟邀请国家部委、人民网、住建部干部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同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1期:10月21日—25日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 第2期:11月4日—8日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五、培训费用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本期培训班收取培训费(含税)人民币1600元/人/期(由北京城市发展研究院收取并开具正式报销发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计(由宾馆按照政策规定收取并出具报销发票)。 六、培训证书 (一)学员学习期间学员学习情况(含学时)填入学员登记表,并寄回学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二)培训结束,颁发结业证书。 七、报名办法 (一)根据自愿原则,由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局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学习,或由各基层单位直接选派人员参加学习;
(二)报名时需将报名表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报名处,以便发报到通知。 八、报名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院国务院国资委3号楼 邮编:100801 报名咨询电话:010-83111761 传真:010-83111201 联系人:王东旭 报名邮箱:zgglkxyjy89@126.com 附:报名表 2019年8月26日 附件: 2019年第1-2期新时期 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报名表
说明:1.此表复印有效;2.请用正楷字填写清楚后尽快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报名处。 |